起诉书称,X-Spot 有限公司一直保留对“火币”商标的专有权,火必(Huobi Global Limited)在未经 X-Spot 授权的情况下一直在使用该商标。当原股东将其火币全球站的股份转让给百域资本(About Capital Management)时,他们明确同意保留“火币”商标的专有权,并确保这些权利不会转让给买方或火必,双方股权转让及资产交割协议明确规定,禁止买方使用“火币”商标和品牌。
Huobi Global Limited 回应称,其在全球很多的法律管辖区中拥有商标使用权,因此有权自由使用。Huobi Global Limited的注册地并非香港。香港地区的商标使用权取决于香港的法律法规。目前尚末正式收到任何法院的受理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