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证监会:本月底前未提交牌照申请的虚拟资产平台须在 5 月底前结束其在香港的业务
吴说 . 2024-02-05 . 监管
吴说获悉,香港证监会(SFC)发文表示,依据过渡安排,在香港运营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如没有在 2024 年 2 月 29 日或之前向证监会提交牌照申请,将必须在 2024 年 5 月 31 日或之前结束其在香港的业务。投资者应核查其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状态,并应在 2024 年 5 月 31 日之前作好准备,例如结束他们于不在“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名单”或“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申请者名单”上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账户,可转移至获证监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上买卖虚拟资产。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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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央行等部门发布“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”,本网站内容仅用于信息分享,不对任何经营与投资行为进行推广与背书,请读者严格遵守所在地区法律法规,不参与任何非法金融行为。吴说内容未经许可,禁止进行转载、复制等,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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